《聊斋志异·卷六》第80节
三公主曰:「彼已窥我,十死亦不足解此玷,不如嫁之。」王不许。公主闭户不食。妃子大忧,力言于王。王乃释生囚,命中贵以意示生。生辞曰:「糟糠之妻不下堂,宁死不敢承命。王如听臣自赎,倾家可也。」王怒,复逮之。妃召生妻入宫,将鸩之。既见,妻以珊瑚镜台纳妃,辞意温恻。妃悦之,使参公主。公主亦悦之,订为姊妹,转使谕生。生告妻曰:「王侯之女,不可以先后论嫡庶也。」妻不听,归修聘币纳王邸,赍送者迨千人。珍石宝玉之属,王家不能知其名。王大喜,释生归,以公主嫔焉。公主仍怀镜归。生一夕独寝,梦八大王轩然入曰:「所赠之物,当见还也。佩之若久,耗人精血,损人寿命。」生诺之,即留宴饮。八大王辞曰:「自聆药石,戒杯中物已三年矣。」乃以口囓生臂,痛极而醒。视之,则核块消矣。后此遂如常人。
注释摘要
这一段是《八大王》的收束,叙事在极短的篇幅内做了三次突转,值得细看。 冯生用宝镜偷照肃府三公主,事发被收、镜被追回、论罪当斩。公主的第一反应值得注意——“彼已窥我,十死亦不足解此玷,不如嫁之。”这句话的逻辑在清代闺范观念下是完全成立的:女子被男子窥见容貌形影,已是名节之玷,杀了他也洗不掉,唯一能挽回体面的方式就是嫁给他。“玷”字在这里不是修辞,而是真实的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