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三》第69节

聊斋志异 · 第3卷 · 第69节

一夕,夜酌,偶思山东苦醁。女请取之。遂出门去。移时返曰:「门外一甖,可供数日饮。」刘视之,果得酒,真家中瓮头春也。越数日,夫人遣二仆如汾。途中一仆曰:「闻狐夫人犒赏优厚,此去得赏金,可买一裘。」女在署已知之,向刘曰:「家中人将至。可恨伧奴无礼,必报之。」明日,仆甫入城,头大痛,至署,抱首号呼。共拟进医药。刘笑曰:「勿须疗,时至当自瘥。」众疑其获罪小君。仆自思,初来未解装,罪何由得?无所告诉,漫膝行而哀之。帘中语曰:「尔谓夫人,则亦已耳,何谓狐也?」仆乃悟,叩不已。又曰:「既欲得裘,何得复无礼?」已而曰:「汝愈矣。」言已,仆病若失。仆拜欲出,忽自帘中掷一裹出,曰:「此一羔羊裘也,可将去。」仆解视,得五金。刘问家中消息,仆言都无事,惟夜失藏酒一甖,稽其时日,即取酒夜也。群惮其神,呼之「圣仙」。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在《狐妾》全篇中承担着「收束」功能,通过两件小事将狐妾的神异彻底坐实,同时不动声色地完成了一次人格刻画。 取酒一节,尤为精炼。刘洞九只是「偶思山东苦醁」,狐妾便应声而出,移时即返,轻描淡写一句「门外一罂,可供数日饮」。蒲松龄此处故意省略了数百里往返的地理阻隔,不作任何解释,只让结果呈现在眼前——刘视之,「果得酒,真家中瓮头春也」。等到后文仆人抵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