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二》第48节

聊斋志异 · 第2卷 · 第48节

更数夕,夜将半,女忽款门入,手提革囊,笑曰:「我大事已了,请从此别。」急询其故,曰:「养母之德,刻刻不去诸怀。向云『可一而不可再』者,以相报不在床第也。为君贫不能婚,将为君延一线之续。本期一索而得,不意信水复来,遂至破戒而再。今君德既酬,妾志亦遂,无憾矣。」问:「囊中何物?」曰:「仇人头耳。」检而窥之,须发交而血模糊。骇绝,复致研诘。曰:「向不与君言者,以机事不密,惧有宣泄。今事已成,不妨相告:妾浙人。父官司马,陷于仇,彼籍吾家。妾负老母出,隐姓名,埋头项,已三年矣。所以不即报者,徒以有母在;母去,又一块肉累腹中,因而迟之又久。曩夜出非他,道路门户未稔,恐有讹误耳。」言已出门,又嘱曰:「所生儿,善视之。君福薄无寿,此儿可光门闾。夜深不得惊老母,我去矣!」方凄然欲询所之,女一闪如电,瞥尔间遂不复见。生叹惋木立,若丧魂魄。明以告母,相为叹异而已。后三年生果卒。子十八举进士,犹奉祖母以终老云。异史氏曰:「人必室有侠女,而后可以畜娈童也。不然,尔爱其艾豭,彼爱尔娄猪矣!」

注释摘要

侠女这一番话,是整篇故事的最终揭秘,蒲松龄在此处让女主角亲自把前文所有看似不近人情的举止一一说破。她此刻手提革囊、含笑而来,语气反而比此前任何一次相处都更从容,因为她从报恩与复仇这两重枷锁中同时解脱了出来。 先看几处容易被忽略的字词。“机事不密”的“机事”,在这里指机密之事,语出《易·系辞上》“几事不密则害成”,侠女以此解释自己为何三年不言。“籍吾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