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二》第44节

聊斋志异 · 第2卷 · 第44节

某公 陕右某公,辛丑进士,能记前身。尝言前生为士人,中年而死。死后见冥王判事,鼎铛油镬,一如世传。殿东隅,设数架,上搭猪羊犬马诸皮。簿吏呼名,或罚作马,或罚作猪;皆裸之,于架上取皮披之。俄至公,闻冥王曰:「是宜作羊。」鬼取一白羊皮来,捺覆公体。吏白:「是曾拯一人死。」王检籍覆视,示曰:「免之。恶虽多,此善可赎。」鬼又褫其毛革。革已粘体,不可复动。两鬼捉臂按胸,力脱之,痛苦不可名状;皮片片断裂,不得尽净。既脱,近肩处犹粘羊皮大如掌。公既生,背上有羊毛丛生,剪去复出。

注释摘要

这一节篇幅极短,而笔法极精。蒲松龄用了不到三百字,写出一个完整的轮回故事,用的是他所擅长的“以具体写荒诞”的手法。写冥府审判,他不去铺陈阴森可怖的大场面,只抓住一个细节:殿东隅的木架上搭着各种兽皮,鬼吏按名册喊人,剥去衣服,取皮披上,人就变成了畜生。这个意象异常具体,具体到“搭”字和“披”字都有一种日常感,仿佛那些皮囊不过是晾在架子上的衣物,而轮回也不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