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一》第71节
至夜,母竟安寝,不复奔。心知有异,告父同往验之,则两狐毙于亭上,一狐死于草中,喙津津尚有血出。酒瓶犹在,持而摇之,未尽也。父惊问:「何不早告?」曰:「此物最灵,一泄,则彼知之。」翁喜曰:「我儿,讨狐之陈平也。」于是父子荷狐归。见一狐秃尾,刀痕俨然。自是遂安。而妇瘠殊甚,心渐明了,但益之嗽,呕痰辄数升,寻愈。北郭王氏妇,向祟于狐;至是问之,则狐绝而病亦愈。翁由此奇儿,教之骑射。后贵至总戎。
注释摘要
这段收束写得极为干净,没有多余的感慨,只用一件小事就把父对子的态度彻底翻了过来。 翁喜曰:「我儿,讨狐之陈平也。」这句话容易一读而过,其实很重。陈平是汉初谋臣,以奇计著称,在民间叙事里尤其代表那种不动声色、以智取胜的人物。一个商人父亲,此前对儿子百般不耐烦,此刻忽然用这样的比喻来称赞他,不是随口一夸,而是重新打量了这个十岁的孩子。前面儿子磨刀、涂墙、断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