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孤愤》第12节

论说 · 第5篇 · 第12节

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相与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出自《韩非子·孤愤》篇,文体是论说文,是韩非对君主专制体制下“重人”(权臣)与“法术之士”的对立关系的深化分析,进而揭示君臣利益根本相悖的政治哲学命题。篇名“孤愤”,意为孤独而愤懑,是韩非自慨法术之士身处危困、言之难行的激切之作。本节的核心论旨在于:君臣之间的利害结构天然相反,君主若不明此理,则国削主卑,终至危亡。 我们先疏通字词。“大罪”指臣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