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定法》第6节
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商君虽十饰其法,人臣反用其资。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虽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问者曰:「主用申子之术,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对曰:「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也。
注释摘要
这一段承接上文,是韩非以秦国史实来印证徒法无术之弊的关键论说,继而引出他对申不害、商鞅二人学说皆未尽善的严厉批评,文体上仍属设问驳难的论说体,锋芒直指法术分离的致命缺陷。 先疏通字句。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意思是打了胜仗,大臣的权势就更加显赫;开辟了疆土,私人的封地就随之建立。私封指穰侯魏冉的陶邑、应侯范雎的汝南这类凭借战功而据为己有的封地,不是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