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子·第一·迹府·行迹与守白之论》第11节
』尹文曰:『臣窃观下吏之理齐,其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国,信若先生之言。人虽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与?』尹文曰:『言之,敢无说乎?王之令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注释摘要
这段辩论是尹文与齐王对话中最关键的一步,它在“士”的名义之争下面,又开了一个更深的层次,把矛盾从言辞直接推到法令与赏罚的实际运作上。尹文前面已经让齐王承认:一个人孝悌忠信四行俱全,当然是“士”,但因为“见侮而不斗”就不肯用他为臣。这就已经撕开了一道口子——你齐王的“好士”之名,和你实际上挑选臣子的标准,是两套东西。接下来这一段话,就是把这个口子彻底撕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