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六记·卷三·坎坷记愁》第10节
其人既退,谓余曰:“华家盟姊情逾骨肉,君若肯至其家,不妨同行,但儿女携之同往既不便,留之累亲又不可,必于两日内安顿之。”时余有表兄王荩臣一子名韫石,愿得青君为媳妇。芸曰:“闻王郎懦弱无能,不过守成之子,而王又无成可守。幸诗礼之家,且又独子,许之可也。”余谓荩臣曰:“吾父与君有渭阳之谊,欲媳青君,谅无不允。但待长而嫁,势所不能。余夫妇往锡山后,君即禀知堂上,先为童媳,何如?”荩臣喜曰:“谨如命”。逢森亦托友人夏揖山转荐学贸易。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写的是芸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一双儿女的出路全部安排妥当。所谓“安顿”,不是寻常的托付,而是一个母亲在自知处境已无退路时,对骨肉做的最后交割。 “华家盟姊情逾骨肉”一句,芸把话说得很清楚:她与华夫人的交情深到可以投奔,但这份交情只够庇护夫妇二人,带不了孩子。“留之累亲又不可”——把孩子留在沈家,公婆正盛怒,于孩子是受罪,于老人是拖累。这话背后是她对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