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六记·卷三·坎坷记愁》第2节

浮生六记 · 第3记 · 第2节

乾隆乙巳,随侍吾父于海宁官舍。芸于吾家书中附寄小函,吾父曰:“媳妇既能笔墨,汝母家信付彼司之。”后家庭偶有闲言,吾母疑其述事不当,乃不令代笔。吾父见信非芸手笔,询余曰:“汝妇病耶?”余即作札问之,亦不答。久之,吾父怒曰:“想汝妇不屑代笔耳!”迨余归,探知委曲,欲为婉剖,芸急止之曰:“宁受责于翁,勿失欢于姑也。”竟不自白。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沈复叙述家庭失和的开端,看似不过一件代写家信的误会,实际已经是婆媳之间权力与信任出现裂缝的显影。乾隆乙巳年,沈复随侍父亲在海宁官舍,芸在家中写家书时附上一封小函,这举动原属媳妇对翁姑的殷勤致意,体现出她善于笔墨、也愿意以此承欢。沈父见到这情形,便安排一桩差事:“媳妇既能笔墨,汝母家信付彼司之”——从此家中写给沈母的信,就让芸来代笔。在当时的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