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传五章·释格物致知〔朱熹补传〕》第1节

传 · 第6章 · 第1节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至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朱熹对《大学》经文里“致知在格物”这句话所作的传注,他亲手补写在这里,用来阐明格物和致知的义理关系。我们先来疏通字词:“致知”的“致”,是推极、扩充到极致的意思,“知”指人心本有的知识。“格物”的“格”,在朱熹这里训为“至”,也含“穷尽”的意味,“物”统括天下万物。“即物而穷其理”的“即”,是就着、贴近,“穷”是深究到底,“理”是事物内在的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