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传四章·释本末》第1节

传 · 第5章 · 第1节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注释摘要

孔子在《论语》里讲过一段非常朴素又深刻的话,说审理诉讼案子,我跟别人也没什么两样,但我心里真正想做到的,是让世间根本不再有诉讼发生。《大学》传文引用了这句话,并加了一句解释:那些隐瞒实情、虚辞狡辩的人,再也不能畅快地编造谎言,因为民心已被深深慑服,这就是知道根本的道理。 先疏通几个关键的字词。“听讼”的“听”是审理、裁断的意思。“犹人”就是和别人差不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