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卷下·门人黄以方录》第13条
一友举:「佛家以手指显出,问曰:『众曾见否?』众曰:『见之。』复以手指入袖,问曰:『众还见否?』众曰:『不见。』佛说:『还未见性。』此义未明。」先生曰:「手指有见、有不见,尔之见性常在。人之心神只在有睹、有闻上驰骛,不在不睹、不闻上著实用功。盖不睹、不闻是良知本体,戒慎、恐惧是致良知的工夫。学者时时刻刻常睹其所不睹,常闻其所不闻,工夫方有个实落处。久久成熟后,则不须著力,不待防检,而真性自不息矣。岂以在外者之闻见为累哉?」
注释摘要
门人举的这个佛家公案,意在勘验一个道理:手指可见时众人说见,手指藏入袖中众人说不见,佛却说他们未见性。问者不解,既然见与不见都随着外物的显隐而转移,怎么才算见性。阳明回答的落脚点不在佛家的“见性”上,而在儒家自有的一套话语里把它转了过来。他的意思是:手指有出现、有隐藏,这是外境的变化;而你的“见性”——那能见的功能、那能知能觉的本体——并不随着手指的隐现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