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卷中·答罗整菴少宰书》第4条

传习录 · 第12篇 · 第4条

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讨论之功也;必谓其一意于纲领、本原之约,而脱略于支条、节目之详也;必谓其沈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也。审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而况于执事之正直哉?审如是,世之稍明训诂,闻先哲之绪论者,皆知其非也,而况执事之高明哉?凡某之所谓「格物」,其于朱子九条之说,皆包罗统括于其中;但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耳。然毫厘之差,而千里之缪,实起于此,不可不辨。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王守仁对罗钦顺质疑他格物之说的回应。罗整菴在这封信的前面部分已经提出了批评,认为阳明恢复《大学》古本、去除朱子分章补传的做法,是只求于内而遗弃于外。阳明先已申辩自己并非有意去朱子之旧而另立新说,只是觉得古本既通即可从旧,学问也本来没有内外之分。到了这一段,他把罗钦顺可能对他的质疑进一步推演到了极致,用四个「必谓」把对方的疑虑概括出来,好让自己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