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卷下·门人陈九川录》第24条
「『发愤忘食』是圣人之志如此,真无有已时。『乐以忘忧』是圣人之道如此,真无有戚时。恐不必云得不得也。」
注释摘要
阳明这里只拈出两句,把孔子自道的“发愤忘食,乐以忘忧”直接看作圣人心体实然的描述,而不是一个目的论的追求过程。他的读法与后来许多注家有一个微妙的错位:别人容易把“忘食”“忘忧”讲成一种结果——因为学有所得,所以忘了吃饭;因为得道而乐,所以忘了忧愁——这背后始终藏着一个“得”字。阳明却把“得”字悬置了,说“恐不必云得不得也”。 他之所以敢这样讲,根子在于他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