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子产告范宣子轻币》第2节

襄公 · 第26篇 · 第2节

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

注释摘要

鲁襄公二十四年,也就是公元前五四九年,郑简公到晋国去朝见。当时晋国由范宣子执政,晋国向诸侯征收的贡赋太重,郑国上下深受其苦。子产没有当面顶撞,而是写了一封信,交给随行的郑国大夫子西,让他转呈范宣子。你看到的这一段,正是子产信中劝谏的核心文字,他要从道理上把“重币”的危害和“令名”的价值说透。 先看一字一句的意思。“聚于公室”的“聚”,是指诸侯进贡的财物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