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燕策二》第12节

战国策 · 第30卷 · 第12节

「先王命之曰:『我有积怨深怒于齐,不量轻弱,而欲以齐为事。』臣对曰:『夫齐霸国之余教也,而骤胜之遗事也,闲于兵甲,习于战攻。王若欲攻之,则必举天下而图之。举天下而图之,莫径于结赵矣。且又淮北、宋地,楚、魏之所同愿也。赵若许,约楚、魏,宋尽力,四国攻之,齐可大破也。』先王曰:『善。』臣乃口受令,具符节,南使臣于赵。顾反命,起兵随而攻齐。以天之道,先王之灵,河北之地,随先王举而有之于济上。济上之军,奉令击齐,大胜之。轻卒锐兵,长驱至国。齐王逃遁走莒,仅以身免。珠玉财宝,车甲珍器,尽收入燕。大吕陈于元英,故鼎反于历室,齐器设于宁台。蓟丘之植,植于汶皇。自五伯以来,功未有及先王者也。先王以为惬其志,以臣为不顿命,故裂地而封之,使之得比乎小国诸侯。臣不佞,自以为奉令承教,可以幸无罪矣,故受命而弗辞。「臣闻贤明之君,功立而不废,故著于春秋;蚤知之士,名成而不毁,故称于后世。若先王之报怨雪耻,夷万乘之强国,收八百岁之蓄积,及至弃群臣之日,余令诏后嗣之遗义,执政任事之臣,所以能循法令,顺庶孽者,施及萌隶,皆可以教于后世。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出自乐毅《报燕惠王书》,是他在燕惠王已经派骑劫取代自己、自己出奔赵国之后,写给燕惠王的辩解信中的核心段落。乐毅正在回应惠王那句带刺的质问——“将军自为计则可矣,而亦何以报先王之所以遇将军之意乎”,所以全信的基调是:我不是背叛燕国,我的一切行动都在完成先王(燕昭王)托付的事业,如今走到这一步,责任不在我。 乐毅先从先王的托付说起。燕昭王对他讲:“我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