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韩策二》第10节
韩公叔与几瑟争国。郑强为楚王使于韩,矫以新城、阳人合世子,以与公叔争国。楚怒,将罪之。郑强曰:「臣之矫与之,以为国也。臣曰,世子得新城、阳人,以与公叔争国,而得全,魏必急韩氏;韩氏急,必县命于楚,又何新城、阳人敢索?若战而不胜,走而不死,今且以至,又安敢言地?」楚王曰:「善。」乃弗罪。
注释摘要
这一节讲的是楚国使节郑强如何在擅自作主之后,用一番利害计算说服楚王免除自己的罪责。事情发生在韩国内争的背景之下——公叔与几瑟(即韩襄王的太子)正争夺韩国的控制权。几瑟后来流亡楚国,但在这里他还在韩国,是世子身份。郑强替楚王出使韩国,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许给几瑟“新城”和“阳人”两块地盘,用来支持他与公叔对抗。 这是使节的大忌。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