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修身》第11节

为学 · 第2篇 · 第11节

故学也者,礼法也。夫师,以身为正仪而贵自安者也。《诗》云:「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此之谓也。端悫顺弟,则可谓善少者矣;加好学逊敏焉,则有钧无上,可以为君子者矣。偷儒惮事,无廉耻而嗜乎饮食,则可谓恶少者矣;加愓悍而不顺,险贼而不弟焉,则可谓不详少者矣,虽陷刑戮可也。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出自《荀子·修身》篇的末尾,处于全篇论证的收束与深化环节。前面荀子已经从治气养心、礼的规范作用、师友之助等角度论修身,这里则进一步将“学”与“师”的关系推到根本处,并对不同修养状态的年轻人作出明确判断。 先疏通字句。“礼法也”,此处“法”兼有法度、标准、效法诸义,不是狭义的法律,而是指礼所确立的行为规矩与准则。“正仪”,“正”是端正、标准,“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