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王制》第12节

政论 · 第5篇 · 第12节

修友敌之道,以敬接诸侯,则诸侯说之矣。所以亲之者,以不并也;并之见,则诸侯疏矣。所以说之者,以友敌也;臣之见,则诸侯离矣。故明其不并之行,信其友敌之道,天下无王霸主,则常胜矣。是知霸道者也。闵王毁于五国,桓公劫于鲁庄,无它故焉,非其道而虑之以王也。

注释摘要

这一节是荀子论述“霸道”的核心段落,紧承上文对“强道”的批判而来。荀子在此处转入了对霸道之本质与运作方式的正面阐发,我们逐层来看。 先疏通几个字词。“友敌之道”的“敌”,在这里不是仇恨的敌人,而是指身份匹敌的诸侯,即地位相当的国家。“友敌”便是以平等的态度与这些诸侯修好。唐杨倞注云“敌,匹敌也”,甚确。“说”通“悦”,喜悦,是读yuè。“并之见”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