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王制》第6节
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马骇舆,则君子不安舆;庶人骇政,则君子不安位。马骇舆,则莫若静之;庶人骇政,则莫若惠之。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注释摘要
这一节紧承上文先王“制礼义以分之”的论述,先用《尚书》一语收束,再深入推阐“分”何以能安民、安政的道理。 此处引“书曰”,乃《尚书·吕刑》之文,原文作“惟齐非齐”。荀子断章取义,用来说明他所主张的差等之“分”。“维”即“惟”,是发语词。“齐”是整齐划一、没有差别。“非齐”正指不齐之齐,即通过有差等的礼义制度,使不同地位、不同才德的人各得其宜,这才是真正的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