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礼论》第31节
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父能生之,不能养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诲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诲之者也。三年毕矣哉!乳母、饮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备之者也,三年毕乎哉!得之则治,失之则乱,文之至也。
注释摘要
这一段出自《荀子·礼论》的后半部分,在全篇的论证结构中,荀子正集中讨论“三年之丧”的根据。上文已经确立了“称情而立文”的原则,并通过对鸟兽之喻,说明人对亲人的哀思本无穷尽,但圣王为人情立中制节,使丧期有断。这里,荀子将论域从亲子之情推移到君臣之义,解答一个更棘手的问题:为什么对君主的丧期,也取“三年”之数。 本节开头所引“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出自《诗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