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礼论》第9节
礼之理诚深矣,“坚白”“同异”之察入焉而溺;其理诚大矣,擅作典制辟陋之说入焉而丧;其理诚高矣,暴慢恣孳轻俗以为高之属入焉而队。故绳墨诚陈矣,则不可欺以曲直;衡诚县矣,则不可欺以轻重;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于礼,则不可欺以诈伪。故绳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人道之极也。
注释摘要
我们来看这一段。这一段出自《荀子·礼论》,在全篇中,它处在一个从正面建立礼的至高地位,进而转入具体礼制讨论的枢纽位置。前面荀子已经详细阐述了礼的起源、礼的养与别的作用、礼的三本等,到这里,他需要为礼的绝对权威和终极准则地位做一个哲学性的总结与拔高。 我们先疏通字词。“坚白”“同异”是先秦名家辩者的核心论题,公孙龙子有“离坚白”之说,认为石头的“坚”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