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庵梦忆·卷三》第13则

陶庵梦忆 · 第5卷 · 第13则

斗鸡社 天启壬戌间好斗鸡,设斗鸡社于龙山下,仿王勃《斗鸡檄》,檄同社。仲叔秦一生日携古董、书画、文锦、川扇等物与余博,余鸡屡胜之。仲叔忿懑,金其距,介其羽,凡足以助其腷膊咮者无遗策,又不胜。人有言徐州武阳侯樊哙子孙,斗鸡雄天下,长颈乌喙,能于高桌上啄粟。仲叔心动,密遣使访之,又不得,益忿懑。一日,余阅稗史,有言唐玄宗以酉年酉月生,好斗鸡而亡其国。余亦酉年酉月生,遂止。

注释摘要

天启壬戌,即天启二年(1622),张岱二十六岁。斗鸡一事,在晚明江南的市井与文人圈中都极为盛行,并非什么粗鄙之戏。文人结社本以诗文为名,但像斗鸡社这般以博戏立社的,在晚明也不算稀奇,那是一个将各种癖好都推向极致的时代。 起首说“仿王勃《斗鸡檄》,檄同社”,这便是有意将市井之戏文雅化。唐高宗时诸王斗鸡,王勃为沛王写了一篇游戏文字《檄英王鸡》,虽是戏笔,骈四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