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第三十四回 石将军村店寄书 小李广梁山射雁》第12节

江州劫法场 · 第34回 · 第12节

入得庄门看时,没些动静。庄客见了宋江,都来参拜。宋江便问道:「我父亲和四郎有么?」庄客道:「太公每日望得押司眼穿。今得归来,却是欢喜。方和东村里王社长在村口张社长店里吃酒了回来,睡在里面房内。」宋江听了大惊,撇了短棒,迳入草堂上来。只见宋清迎著哥哥便拜。宋江见他果然不戴孝,心中十分大怒,便指著宋清骂道:「你这忤逆畜生,是何道理!父亲见今在堂,如何却写书来戏弄我?教我两三遍自寻死处,一哭一个昏迷。你做这等不孝之子!」宋清却待分说,只见屏风背后,转出宋太公来,叫道:「我儿,不要焦躁。这个不干你兄弟之事,是我每日思量见你一面,因此教四郎只写道我殁了,你便归来得快。我又听得人说,白虎山地面多有强人,又怕你一时被人撺掇落草去了,做个不忠不孝的人;为此,急急寄书去唤你归家。又得柴大官人那里来的石勇寄书去与你。这件事尽都是我主意,不干四郎之事。你休埋怨他。我却在张社长店里回来,睡在房里,听得是你归来了。」宋江听罢,纳头便拜太公,忧喜相伴。宋江又问父亲道:「不知近日官司如何?已经赦宥,必然减罪。适间张社长也这般说了。」宋太公道:「你兄弟宋清未回之时,多得朱同、雷横的气力。向后只动了一个海捕文书,再也不曾来勾扰。我如今为何唤你归来?近闻朝廷册立皇太子,已降下一道赦书,应有民间犯了大罪尽减一等科断,俱已行开各处施行。──便是发露到官,也只该个徒流之罪,不到得害了性命。且由他,却又别作道理。」宋江又问道:「朱、雷二都头曾来庄上么?」宋清说道:「我前日听得说来,这两个都差出去了:朱同差往东京去,雷横不知差到那里去了。如今县里却是新添两个姓赵的勾摄公事。」宋太公道:「我儿远路风尘,且去房里将息几时。」合家欢喜。不在话下。天色看著将晚,玉兔东生。约有一更时分,庄上人都睡了,只听得前后门发喊起来。看时,四下里都是火把,团团围住宋家庄,一片声叫道:「不要走了宋江!」太公听了,连声叫苦。不因此起,有分教:大江岸上,聚集好汉英雄;闹市丛中,来显忠肝义胆。毕竟宋公明在庄上怎地脱身,且听下回分解。

注释摘要

宋江进庄后,叙事一路顺着他的耳目推进:他见庄中“没些动静”而疑,听庄客说太公方吃酒回来而大惊,再见宋清不戴孝而大怒,直到太公从屏风后转出说明原委,方才下拜。这里“押司”是宋江旧日在郓城县衙充当书吏时的称呼,乡里人仍按旧职称他。“四郎”指其弟宋清,家中行四。“庄客”是庄田里听使唤的佃户佣工。“社长”是乡村里社的首事,多由本地有产业的人户充当,不是朝廷命官,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