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任诞》第4则
刘公荣与人饮酒,杂秽非类,人或讥之。答曰:「胜公荣者,不可不与饮;不如公荣者,亦不可不与饮;是公荣辈者,又不可不与饮。」故终日共饮而醉。
注释摘要
刘公荣即刘昶,字公荣,沛国人,曾仕至兖州刺史。他是魏晋之际的名士,与阮籍等人颇有交往。“杂秽非类”指所与饮酒之人品类混杂,未必都是士大夫或同阶层的人,甚至有身份低微或品行不佳者。“或讥之”即是有人因此批评他,认为他不择交游,有损名士体面。 这一条归入《任诞》门。任诞一门所录,多是纵情任性、不拘礼法的言行。刘公荣的回答看似不讲原则,实则表达了一种超越世俗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