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太史公自序》第115段

列传 · 第130卷 · 第115段

汉既初定,文理未明,苍为主计,整齐度量,序律历。作张丞相列传第三十六。

注释摘要

汉代初定天下,朝廷的礼法制度与行政条章尚未整齐明晰,这便是“文理未明”一句的涵义。所谓“文理”,指典章制度、法令条教之文,当时战乱方息,百废待举,各项规范多有缺略。“苍”乃张苍,阳武人,秦时为柱下史,明习天下图书计籍,又长于律历算学。“主计”即出任计相,主管四方郡国所上的计簿,实质是国家的财政统计与审计之职。汉制,郡国每岁皆须遣吏上计,呈报户口、垦田、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