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太史公自序》第8段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家弗能改也。
注释摘要
这一段是司马谈论六家要指时,对法家学说的评骘,语极简括,而褒贬森然。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这是说,法家治国,不论血缘的亲疏,也不分身份的贵贱,一切以法令为唯一的裁断标准。“一”是“专一”“齐一”之“一”,谓统归于法而无例外。这样一来,“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儒家最重亲亲之仁与尊尊之义,亲其亲而尊其尊者,是礼的根基,也是恩情的自然流淌。法家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