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酷吏列传》第39段

列传 · 第122卷 · 第39段

杜周者,南阳杜衍人。义纵为南阳守,以为爪牙,举为廷尉史。事张汤,汤数言其无害,至御史。使案边失亡,所论杀甚众。奏事中上意,任用,与减宣相编,更为中丞十馀岁。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述了酷吏杜周的发迹之始。杜周是南阳郡杜衍县人。杜衍,是南阳郡属县,故址在今河南南阳西南。义纵出任南阳太守时,将杜周收为自己的得力干将。“爪牙”一词,当时并非贬义,而是正面的比喻,指如鸟之爪、兽之牙,是君主或长官得力的捍卫者、执行者。义纵举荐他担任廷尉史。廷尉是当时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廷尉史是其属吏。 此时,杜周开始服事张汤。张汤是汉武帝前期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