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酷吏列传》第13段

列传 · 第122卷 · 第13段

赵禹者,人。以佐史补中都官,用廉为令史,事太尉亚夫。亚夫为丞相,禹为丞相史,府中皆称其廉平。然亚夫弗任,曰:“极知禹无害,然文深,不可以居大府。”今上时,禹以刀笔吏积劳,稍迁为御史。上以为能,至太中大夫。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作见知,吏传得相监司。用法益刻,盖自此始。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酷吏赵禹传记的开篇,笔法极为简劲,却已将一个人的才干、品格与历史位置勾勒分明。我们先疏通文义,再来看太史公的用意。 赵禹者,斄人。斄,是汉代县名,属右扶风,在今陕西武功县西南。以佐史补中都官。佐史,是地方官府中最低级的吏员。中都官,指京师诸官府中的吏职。赵禹从最底层的佐史起步,因任事于京师而得官,这便是“补”字的意思——汉代用人,常从下级吏员中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