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第12段
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上闻之,乃叹曰:“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称圣。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乃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谥淮南王为厉王,置园复如诸侯仪。
注释摘要
孝文十二年,即汉文帝即位后的第十二年,时为公元前一六八年。淮南厉王刘长于六年前在徙蜀途中绝食而死,至此民间忽有歌谣流传。此歌甚短,却极沉痛:“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一尺之布虽微,犹可缝缀而共衣;一斗之粟虽少,犹可舂捣而共食。此言至亲骨肉,本当相资相恤,今以富有四海之天子,与其亲弟竟至于不能相容,逼其死於道路。歌辞朴拙,而刺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