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第26段
主父始为布衣时,尝游燕、赵,及其贵,发燕事。赵王恐其为国患,欲上书言其阴事,为偃居中,不敢发。及为齐相,出关,即使人上书,告言主父偃受诸侯金,以故诸侯子弟多以得封者。及齐王自杀,上闻大怒,以为主父劫其王令自杀,乃徵下吏治。主父服受诸侯金,实不劫王令自杀。上欲勿诛,是时公孙弘为御史大夫,乃言曰:“齐王自杀无後,国除为郡,入汉,主父偃本首恶,陛下不诛主父偃,无以谢天下。”乃遂族主父偃。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述了主父偃从布衣发迹到最终族灭的关键转折,笔法冷峻,因果环环相扣。 “主父始为布衣时”之“布衣”,指平民百姓,古代庶人不得衣锦绣,故以布衣称之。“游燕、赵”,谓其未仕时游历燕国、赵国故地。“及其贵,发燕事”,“发”是揭发、举奏之意。前文曾载主父偃“尊立卫皇后,及发燕王定国阴事”,所谓“燕事”,即燕王刘定国与父妾、弟妻奸乱,又与子女通奸的悖逆人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