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第24段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颇不雠,欺谩。劾系都司空。孝景时,魏其常受遗诏,曰“事有不便,以便宜论上”。及系,灌夫罪至族,事日急,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幸得复召见。书奏上,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诏书独藏魏其家,家丞封。乃劾魏其矫先帝诏,罪当弃市。五年十月,悉论灌夫及家属。魏其良久乃闻,闻即恚,病痱,不食欲死。或闻上无意杀魏其,魏其复食,治病,议定不死矣。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写的是魏其侯窦婴最终走向灭顶之灾的经过,笔法冷峻,层层推进,是整篇列传中最为惊心动魄的段落之一。以下逐句疏通其文义。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颇不雠,欺谩。”“簿责”是按文书逐条责问、核对。御史奉武帝之命,拿着记录,一条一条质问窦婴为灌夫辩护的言辞。“颇不雠”,“雠”是符合、应验之意,此处是说窦婴所称道的灌夫种种善行,与御史所核查到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