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第19段

列传 · 第107卷 · 第19段

元光四年春,丞相言灌夫家在颍川,横甚,民苦之。请案。上曰:“此丞相事,何请。”灌夫亦持丞相阴事,为奸利,受淮南王金与语言。宾客居间,遂止,俱解。

注释摘要

元光四年,是汉武帝刘彻即位的第七年。元光是他的第二个年号,这一年春天,丞相田蚡向武帝进言,说灌夫家住在颍川郡,在当地横行不法,极其骄横,百姓深受其苦,请求皇上立案查办。这里的“横甚”,“横”读去声,指蛮横、强暴;“民苦之”是说百姓以之为苦。“请案”的“案”是查办、追究的意思。这个请求,从制度上说,丞相总领百官、治理天下,查办地方上的豪强恶行,确是他的职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