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第1段
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少时为人舍长。舍客长桑君过,扁鹊独奇之,常谨遇之。长桑君亦知扁鹊非常人也。出入十馀年,乃呼扁鹊私坐,间与语曰:“我有禁方,年老,欲传与公,公毋泄。”扁鹊曰:“敬诺。”乃出其怀中药予扁鹊:“饮是以上池之水,三十日当知物矣。”乃悉取其禁方书尽与扁鹊。忽然不见,殆非人也。扁鹊以其言饮药三十日,视见垣一方人。以此视病,尽见五藏症结,特以诊脉为名耳。为医或在齐,或在赵。在赵者名扁鹊。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叙扁鹊身世与得遇长桑君传授医术的缘起,是整篇列传的开篇,对了解扁鹊其人至关重要。 先疏通文义。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勃海郡,汉初所置,辖境约当今河北省东南部与山东省西北部一带。郑,历来有两解,一说为勃海郡下属之郑县,一说则指扁鹊家本在郑,后迁居或行医至勃海。太史公如此落笔,是史家叙籍贯的常法。少时为人舍长。舍长,即旅舍之主事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