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田叔列传》第13段

列传 · 第104卷 · 第13段

其後用任安为益州刺史,以田仁为丞相长史。

注释摘要

这一句是褚少孙补写的《史记·田叔列传》中一段极其凝练的叙史之笔。 “其後用任安为益州刺史,以田仁为丞相长史。”这里的“用”字,是汉代常见的任命用语,意为“任用”。“益州”是汉武帝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大致相当于今四川、云南、贵州的大部分地区,以及甘肃、陕西、湖北的一小部分。所谓“刺史”,本是皇帝派出的监察官,秩仅六百石,却可监察一州之内秩二千石的郡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