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田叔列传》第4段
後数岁,叔坐法失官。梁孝王使人杀故吴相袁盎,景帝召田叔案梁,具得其事,还报。景帝曰:“梁有之乎?”叔对曰:“死罪!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梁事为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诛,是汉法不行也;如其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忧在陛下也。”景帝大贤之,以为鲁相。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述田叔仕途中的一次重要升转,事涉汉景帝朝一桩极敏感的大案。 坐法,指因犯法获罪。失官,即被罢免官职。田叔此前因何事坐法,史文未详,但由此可知他当时已不在官位。梁孝王,是汉景帝的同母弟刘武,窦太后少子,深得太后宠爱。故吴相袁盎,袁盎曾担任吴王刘濞的丞相,七国之乱后为汉廷重臣,因屡次谏止立梁孝王为皇太弟,为梁王所恨。案梁,案即查办,此处是说景帝召用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