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李斯列传》第25段

列传 · 第87卷 · 第25段

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於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间於侧,则流漫之志诎矣;烈士死节之行显於世,则淫康之虞废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是以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然後能灭仁义之涂,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扌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後可谓能明申、韩之术,而商君之法。法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也。故曰“王道约而易操”也。唯明主为能行之。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虽申、韩复生,不能加也。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出自李斯为求容于秦二世而上的督责之书,是法家极端专制主义与绝对君权论的集中表达,也是窥见李斯后期人格异化、并为秦政急速崩溃提供思想注脚的关键段落。现将文义逐层疏通,并点明史实背景与太史公笔法。 先疏通文义。俭节仁义之人,指那些持身节俭、讲究仁义的臣子。荒肆之乐,指君主放纵无度的享乐。辍,是停止之意。此句谓若有这类道德臣子立于朝堂,君主的荒淫享乐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