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刺客列传》第10段
居顷之,豫让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於市。其妻不识也。行见其友,其友识之,曰:“汝非豫让邪?”曰:“我是也。”其友为泣曰:“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顾不易邪?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豫让曰:“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後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承上文豫让初次行刺未遂之后,记载了他为再次行刺所做的极端准备,以及他与友人之间的一段重要对话。 先疏通文义。“漆身为厉”之“厉”,通“癞”,指恶疮。豫让将漆涂抹于全身,使其皮肤肿烂变形,状如生癞。“吞炭为哑”,谓吞下木炭,灼伤声带,使嗓音变得喑哑。这两件事皆是为了彻底改变自己的形貌与声音,做到“形状不可知”,即让旁人无法辨识。其效果之彻底,从“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