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孟尝君列传》第15段

列传 · 第75卷 · 第15段

居期年,冯无所言。孟尝君时相齐,封万户於薛。其食客三千人。邑入不足以奉客,使人出钱於薛。岁馀不入,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客奉将不给。孟尝君忧之,问左右:“何人可使收债於薛者?”传舍长曰:“代舍客冯公形容状貌甚辩,长者,无他伎能,宜可令收债。”孟尝君乃进冯而请之曰:“宾客不知文不肖,幸临文者三千馀人,邑入不足以奉宾客,故出息钱於薛。薛岁不入,民颇不与其息。今客食恐不给,愿先生责之。”冯曰;“诺。”辞行,至薛,召取孟尝君钱者皆会,得息钱十万。乃多酿酒,买肥牛,召诸取钱者,能与息者皆来,不能与息者亦来,皆持取钱之券书合之。齐为会,日杀牛置酒。酒酣,乃持券如前合之,能与息者,与为期;贫不能与息者,取其券而烧之。曰:“孟尝君所以贷钱者,为民之无者以为本业也;所以求息者,为无以奉客也。今富给者以要期,贫穷者燔券书以捐之。诸君︹饮食。有君如此,岂可负哉!”坐者皆起,再拜。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接续冯驩弹铗之后,是冯驩为孟尝君收债于薛的故事之开端。 期年,即满一周年。邑入,指薛邑的租税收入。奉客,即供养宾客。出息钱,即发放贷款以收取利息,这是当时封君弥补用度不足的常见办法。贷钱者,指借了钱的人。与,此处是“付与”之意,即偿还。客奉将不给,“给”是丰足,意谓供养宾客的费用即将不够了。传舍长,是管理客舍的小吏。此前文已交代,孟尝君待客之处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