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第14段
齐使甘茂於楚,楚怀王新与秦合婚而。而秦闻甘茂在楚,使人谓楚王曰:“原送甘茂於秦。”楚王问於范曰:“寡人欲置相於秦,孰可?”对曰:“臣不足以识之。”楚王曰:“寡人欲相甘茂,可乎?”对曰:“不可。夫史举,下蔡之监门也,大不为事君,小不为家室,以苟贱不廉闻於世,甘茂事之顺焉。故惠王之明,武王之察,张仪之辩,而甘茂事之,取十官而无罪。茂诚贤者也,然不可相於秦。夫秦之有贤相,非楚国之利也。且王前尝用召滑於越,而内行章义之难,越国乱,故楚南塞厉门而郡江东。计王之功所以能如此者,越国乱而楚治也。今王知用诸越而忘用诸秦,臣以王为钜过矣。然则王若欲置相於秦,则莫若向寿者可。夫向寿之於秦王,亲也,少与之同衣,长与之同车,以听事。王必相向寿於秦,则楚国之利也。”於是使使请秦相向寿於秦。秦卒相向寿。而甘茂竟不得复入秦,卒於魏。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叙的是甘茂自秦出奔,辗转齐、楚,最终客死魏国的最后一段人生波折,也是全篇甘茂部分笔锋收束之处。 齐使甘茂於楚,是说甘茂自秦亡命至齐,齐湣王任其为上卿,此番遣其出使楚国。楚怀王新与秦合婚而欢,“欢”字前原阙一字,据文意补,谓楚秦两国方结为婚姻,关系亲善。合婚,指秦王室与楚公室联姻。楚国此时正与秦交好,自然不愿因收留秦之亡臣而开罪于秦。秦闻甘茂在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