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苏秦列传》第42段

列传 · 第69卷 · 第42段

人有毁苏秦者曰:“左右卖国反覆之臣也,将作乱。”苏秦恐得罪,归,而燕王不复官也。苏秦见燕王曰:“臣,东周之鄙人也,无有分寸之功,而王亲拜之於庙而礼之於廷。今臣为王齐之兵而得十城,宜以益亲。今来而王不官臣者,人必有以不信伤臣於王者。臣之不信,王之福也。臣闻忠信者,所以自为也;进取者,所以为人也。且臣之说齐王,曾非欺之也。臣弃老母於东周,固去自为而行进取也。今有孝如曾参,廉如伯夷,信如尾生。得此三人者以事大王,何若?”王曰:“足矣。”苏秦曰:“孝如曾参,义不离其亲一宿於外,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而事弱燕之危王哉?廉如伯夷,义不为孤竹君之嗣,不肯为武王臣,不受封侯而饿死首阳山下。有廉如此,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而行进取於齐哉?信如尾生,与女子期於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柱而死。有信如此,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齐之︹兵哉?臣所谓以忠信得罪於上者也。”燕王曰:“若不忠信耳,岂有以忠信而得罪者乎?”苏秦曰:“不然。臣闻客有远为吏而其妻私於人者,其夫将来,其私者忧之,妻曰‘勿忧,吾已作药酒待之矣’。居三日,其夫果至,妻使妾举药酒进之。妾欲言酒之有药,则恐其逐主母也,欲勿言乎,则恐其杀主父也。於是乎详僵而弃酒。主父大怒,笞之五十。故妾一僵而覆酒,上存主父,下存主母,然而不免於笞,恶在乎忠信之无罪也夫?臣之过,不幸而类是乎!”燕王曰:“先生复就故官。”益厚遇之。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的背景,须从苏秦为燕易王使齐说起。前文交代,燕易王初立,齐宣王趁燕丧伐燕,取十城。苏秦受燕王之托,往说齐王,巧用譬喻,令齐王“归燕之十城”。苏秦以此立下大功,本应更受燕王宠信。然而,政治场中,功高者往往招忌。于是出现了这段文字的开头。 “人有毁苏秦者”,这一句开宗明义,点出事端。毁,是谗毁、说人坏话。“左右卖国反覆之臣也,将作乱”,这两句便是谗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