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伍子胥列传》第23段

列传 · 第66卷 · 第23段

其後四岁,白公胜与石乞袭杀楚令尹子西、司马子綦於朝。石乞曰:“不杀王,不可。”乃劫王如高府。石乞从者屈固负楚惠王亡走昭夫人之宫。叶公闻白公为乱,率其国人攻白公。白公之徒败,亡走山中,自杀。而虏石乞,而问白公尸处,不言将亨。石乞曰:“事成为卿,不成而亨,固其职也。”终不肯告其尸处。遂亨石乞,而求惠王复立之。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叙的是白公胜之乱的结局。我们先疏通文义。 令尹,是楚国最高的官职,相当于中原诸国的相邦。司马,执掌楚国军事。这里的子西与子綦,皆是楚国宗室重臣。高府,据考为楚国都城内的一处宫室,或为府库、或为别宫。行文的关节在于一个如字和一个亨字。劫王如高府,就是劫持楚惠王前往高府。亨,是后来写作烹的古字,指用鼎镬煮杀人的酷刑。不言将亨,是说石乞被俘后不吐露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