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孔子世家》第74段

世家 · 第47卷 · 第74段

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於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後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

注释摘要

孔子听讼,指的是他处理民间狱讼之事。这里的“听讼”并非泛指,而是实指孔子在鲁定公年间先后担任中都宰、司空、大司寇等执掌刑政的官职,其间必然亲理案件。所谓“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意指他在判案过程中,那些文书词句、断案理据,如果有可能与旁人共同商定,他绝不独自专断,往往召集相关官员一同参酌。这是一种慎刑而谦退的做法,与《论语·颜渊》所言“听讼,吾犹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