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孔子世家》第27段
有隼集于陈廷而死,苦矢贯之,石,矢长尺有咫。陈公使使问仲尼。仲尼曰:“隼来远矣,此肃慎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於是肃慎贡苦矢石,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以肃慎矢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分同姓以珍玉,展亲;分异姓以远职,使无忘服。故分陈以肃慎矢。”试求之故府,果得之。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孔子在陈国辨识肃慎之矢,看似小事,却极见太史公的笔力与孔子的博学。 先疏通文义。隼,指一种猛禽,此处集于陈廷而死。楛矢,楛木做的箭杆,质地坚硬。石砮,石制的箭头。矢长尺有咫,咫是八寸,尺有咫即一尺八寸。这箭不是中原常见之物。陈湣公,即陈闵公,陈国末代之君。他派人来问孔子,孔子立刻判断说,这隼是从极远的地方飞来的,身上所中的是肃慎之矢。肃慎,是周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