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平准书》第49段
弘羊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告缗。他郡各输急处,而诸农各致粟,山东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馀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於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再百斤焉。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载的是汉武帝元封元年,桑弘羊全面主持国家财政之后,进一步推行的一系列制度性变革,其核心在于“入粟补官”与“均输”体制的成熟。以下逐层讲解。 先疏通文义。“弘羊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这里是说桑弘羊又奏请朝廷,允许官吏通过向国家缴纳粮食来取得官职或提升品级,同时也允许犯罪之人缴纳粮食以抵赎其罪责。这是将国家需要的粮食直接与官爵、司法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