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平准书》第35段

书 · 第30卷 · 第35段

其後二岁,赤侧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输其铜三官。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述了汉武帝统一铸币权、最终确立五铢钱制度的关键一步,在《平准书》乃至整个汉代经济史中,都具有转折意义。要理解此段,需先明白它所承接的脉络。此前,汉廷因对匈奴连年用兵,兼之兴修水利、赈灾移民,国库日渐空虚。朝廷遂屡更钱币以图救急,然从白金三品到三铢钱,或民不宝用,或轻而难行,反致币制紊乱。至此处,乃有赤侧钱之兴废,并最终引出上林三官专铸。 首句“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