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平准书》第2段

书 · 第30卷 · 第2段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量吏禄,度官用,以赋於民。而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於天下之经费。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太史公以极简练的笔法,勾勒了汉初从高祖到文帝时期,对待商贾与国家财政的根本方针及其演变。我们逐层疏解。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这里首先要明白“贾人”的身份。在秦汉制度中,有市籍者方为贾人,即正式在市场中登记营业的商人,并非泛指一切从事买卖之人。“衣丝乘车”是当时社会地位与富裕的象征,不准贾人穿著丝绸、乘坐马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