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封禅书》第67段
其後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三元以郊得一角兽曰“狩”云。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述了汉武帝创建年号制度的开端,事件发生于元狩之后、元鼎之前,是太史公将帝王纪年之变与祥瑞紧密联系的关键一笔。 “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此处“元”指纪年之名号。在汉武帝之前,帝王纪年仅以数字次序相称,如文帝前元、后元,景帝前元、中元、后元,皆以“一”、“二”等依次排列。有司向皇帝进言,认为纪元之名应当取法于天降的祥瑞,而不应如此简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