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乐书》第17段

书 · 第24卷 · 第17段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高卑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爰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注释摘要

此段为《乐书》中论述礼乐本原于天地的核心文字,承上“礼乐之情同”而来,转入形而上的天道依据。太史公于此托名儒家礼乐理论,实则是汉初宇宙论与政治哲学的高度凝括。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此以天地自然之序,推明人间伦常之原。尊卑观念,本非人为造作,乃效法天地高下之势。天在上,地在下,此为自然之位置;君尊臣卑,即由此而确定。此非简单的比附,而是由天地秩序推演政治…